a) 消防联动控制器与火灾报警控制器之间的连接线断路、短路和影响功能的接地;
b) 消防联动控制器与触发器件之间的连接线断路、短路和影响功能的接地(短路时发出报警信号除外);
c) 消防联动控制器与独立使用的直接手动控制单元之间的连接线断路、短路和影响功能的接地;
d) 总线式消防联动控制器与输出/输入模块间连接线断路、短路和影响功能的接地;
e) 给备用电源充电的充电器与备用电源间连接线的断路、短路;
f) 备用电源与其负载间连接线的断路、短路;
g) 消防联动控制器主电源欠压。
对于b)、d)类故障,应能指示出部位,对于a)、c)、e)、f)、g)类故障应能指示出类型。
当主电源断电,备用电源不能保证消防联动控制器正常工作时,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发出故障声信号,并保持1 h以上。
对于软件控制实现各项功能的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应有执行程序监视功能并应有单独的故障指示灯显示系统故障,当主要功能程序不执行时或存储器内容出错时,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在100 s内发出系统故障信号,且该故障信号应不受不执行程序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