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述如下:
1、住宅建筑:
住宅建筑可分为单、多层住宅建筑和高层住宅建筑,高层住宅建筑又分为一类高层住宅建筑和二类高层住宅建筑。
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为单、多层住宅,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为高层住宅建筑,其中,建筑高度大于54m住宅建筑为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注:住宅建筑中,以27m、54m作为高度分界,主要是为了与原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1995划分标准一致。
参考专题:住宅建筑, 防火高度| 21m、27m、33m、54m、100m。
2、公共建筑:
公共建筑可分为单、多层公共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其中高层公共建筑又可分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按建筑高度和层数,公共建筑可分为单层公共建筑、多层公共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按现行规范分类,除单层公共建筑外,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公共建筑为多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公共建筑为高层公共建筑,其中,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注1: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限于建筑高度大于50m公共建筑,具体参专题:一类高层公共建筑的分类要求及定性原则。
注2:单层公共建筑具有相对方便的疏散和扑救条件,即使建筑高度大于24m,仍不划分为高层建筑。
3、现行规范标准中,24m(27m)、32m(33m)、50m(54m)、100m、250m等均为建筑防火高度的重要分界点,具体参专题:建筑防火高度| 24m(27m)、32m(33m)、50m(54m)、100m和250m。
五、工业建筑(厂房、仓库)的建筑高度:
工业建筑主要包括厂房和仓库,厂房(仓库)的建筑高度分类,是决定其建筑防火要求的关键要素。
按建筑高度和层数,厂房、仓库可分为单层厂房(仓库)、多层厂房(仓库)和高层厂房(仓库)。
注:单层厂房(仓库)具有相对方便的疏散和扑救条件,即使建筑高度大于24m,仍不划分为高层厂房(仓库)。
六、汽车库的建筑高度:
按建筑高度和层数,汽车库可分为单层汽车库、多层汽车库、高层汽车库:
1、多层汽车库:
多层汽车库是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4m的两层及以上的汽车库或设在多层建筑内地面层以上楼层的汽车库。
多层汽车库的定义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汽车库自身高度小于或等于24m的两层及以上的汽车库;另一种是汽车库设在多层建筑内地面层以及地面层以上楼层的。这两种类型在防火设计上的要求基本相同,故定义在同一术语上。
2、高层汽车库:
高层汽车库是建筑高度大于24m的汽车库或设在高层建筑内地面层以上楼层的汽车库。
高层汽车库的定义包括两个类型:一种是汽车库自身高度已大于24m;另一种是汽车库自身高度虽未到24m,但与高层工业或民用建筑在地面以上组合建造。这两种类型在防火设计上的要求基本相同,故定义在同一术语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