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受试验装置的炉口开口尺寸限制,挡烟垂壁试件应以其型号中明示的规格尺寸(全尺寸)进行试验。不能以全尺寸试验的试件,应选择可试验的最大尺寸。
【试验装置方面】
挡烟垂壁耐高温性能试验的耐火试验炉及炉内试验条件应符合GB/T 9978.1-2008中第5章、第6章的规定,且应能满足垂直分隔构件一面受火的条件,试验炉口开口尺寸不应小于3m×3m。
耐火试验炉内温度测量热电偶应均匀地分布在距挡烟垂壁试件结构最近表面(100±10)mm的垂直平面内,试件受火面每1.5m2范围内至少布置一支热电偶,且总数不应少于4支,热电偶的测量感温端头朝向试件的向火面。
【试验步骤方面】
将试件按6.5.2的规定安装在耐火试验炉的炉口。
按GB/T 9978.1-2008规定的升温条件,将耐火试验炉内温度升至(620±20)℃,并保持恒温,时间合计为30min。
观察、测量并记录试件的完整性破坏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