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灯具的基本功能试验步骤:
使带有逆变输出、输出电压超过36V的消防应急灯具在应急工作状态期间断开光源5s,再保持20s,检查其电池供电情况。
使充电24h的灯具转入应急状态,检查荧光灯光源的灯具的启辉器启动情况(必要时可将启辉器短路),并记录转换时间,同时开始计时,直到电池达到其终止电压,记录应急工作时间。
在主电状态转入应急状态下立即测量照明灯(含照明标志灯的照明部分)的光通量;放电80min后立即测量照明灯(含照明标志灯的照明部分)在应急状态时的光通量和疏散用手电筒发光的色温。
切断自带电源型或子母型灯具的主电源,使其处于应急状态,将其主电电源线分别短路、接地,检查灯具的工作情况。
启动灯具的模拟交流电源供电故障的试验按钮(开关或遥控接收发射装置),检查其工作状态的转换情况;检查主电是否向光源和充电回路供电;检查是否有影响应急功能的开关;在不同的距离试验灯具的遥控功能和遥控距离。
使灯具处于主电工作状态,检查手动自检功能;再使其灯具处于应急工作状态,检查控制关断应急工作的功能。
